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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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招生規模為5萬名。有關高校特別是中央部門高校要統籌好招生計劃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綜合考慮有關。▍^、市)貧困地區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計劃,并向農村考生數量多、升學壓力大的省份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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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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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具體規模將在我部招生計劃文件中明確。有關高校特別是農村學生比例相對較低的高校,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擴大招生名額,努力使本校農村學生比例明顯提高。中央部門高校要將調減的特殊類型招生名額優先安排高校專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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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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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由各。▍^、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不少于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保證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加大本地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統籌,指導有關高校足額落實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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